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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11月7日訊(通訊員 陳紅生 記者 姜天圣)電池是電動自行車的核心部件,電池的使用壽命更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近日,丹陽的消費者于先生就遇到了電動車電池出現鼓包,遭商家以人為充電操作不當所致拒絕“三包”的煩心事。
消費者于先生投訴稱,前不久在一家電動車店,花350元更換了電動車電池和充電器,才騎了兩個月,電池就出現鼓包現象,他找到商家要求免費更換。商家稱是于先生充電操作不當所致,既不能免費維修,更不予更換。
丹陽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向雙方了解情況,并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商家表示,充電電池鼓包是由于消費者充電操作不當導致。而于先生表示,他的電動自行車一直都是正常充電,且充電器也是在商家那里購買,并無不當之處。
丹陽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認為,《消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本案中,商家沒有舉出任何證據,證明瑕疵是消費者充電操作不當所致,拒絕承擔“三包”責任顯然不符合法律規定。
經過工作人員的耐心調解,最終,由商家免費為于先生維修電池,如再次出現鼓包的情況,則予以免費更換。
鎮江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維修電動車、電池及充電器等相關產品,要選擇有“3C”標志的產品,并保存好消費憑證,方便出現問題時維權。日常給電動車充電時,應增強安全意識,使用原裝充電器和符合國家標準的充電設施;充電時應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避免在封閉、高溫或陽光直射的環境中充電;如發現電池出現異常發熱、異味等情況,應立即停止充電并尋求專業人員的幫助,不要私自改裝,選用不合規的電池,也不要使用劣質充電器,因為劣質充電器可能存在電流不穩定、充電效率低下等問題,增加充電過程中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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