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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審判庭現在開庭……”隨著法槌敲響,近日,思南縣甕溪鎮人民廣場上約500人旁聽了庭審現場。被告人饒某洋、朱某、李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案進入程序。
據了解,被告人饒某洋等3人為了所謂的“好處費”,提供銀行卡、電話號碼、微信賬號、支付寶賬號給詐騙人員實施犯罪。導致冉某等10名被害人上當受騙。同時,被告人饒某洋、朱某等人幫助其上家通過ATM機、POS機、微信提現等方式轉移詐騙資金,給被害人造成了經濟損失。
案發后,饒某洋等3人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目前,饒某洋已將其非法獲利的3000元、朱某將其非法獲利的1150元已退繳到偵查機關,羅某非法獲利的3800元暫未退繳。
思南縣人民法院當庭作出了判決,被告人朱某、饒某洋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至七個月,并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被告人羅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追繳沒收違法所得。
現場,思南縣人民法院同時將精心整理的涉及電信網絡詐騙、偷越國(邊)境、盜竊等內容的《社會治安重點工作案例選編》發放給旁聽群眾,群眾紛紛表示,這樣的巡回審判震懾力強,不僅幫助群眾了解了詐騙慣用的一些方式,有利于做好防詐反詐措施,更向那些對違法犯罪分子敲了一記重錘。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陳景雄
編輯 蔣孟嬌
二審 程星
三審 歐陽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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