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公告,持股5.17%的股東嘉鴻恒星計(jì)劃在減持計(jì)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nèi),通過集中競價(jià)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256,314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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