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的判定標準如下: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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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故意傷害后,首先申請進行傷情鑒定,看是否構成輕傷以上,如果是輕傷就可以以故意傷害罪要求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同時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不構成輕傷的,可以在公安機關的調解下,達成賠償協議。調解不成或對方不履行協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找法網提醒您,可以要求賠償的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
三、當事人造成他人輕微傷的,一般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來確定,一般是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當事人造成他人輕微傷的,是違反治安管理,應當對其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會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然后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其中情節比較輕的,會被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最后情節比較嚴重的,會被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然后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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