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調整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
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通知
【資料圖】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受托銀行: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和《河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現就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繳存時間
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個人各5%-12%。繳存單位可在5%-12%的繳存比例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較上一年度降低的單位,應當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通過。
繳存基數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執行,即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含交通補貼、取暖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不含單位值班補助)、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個部分組成。
相關規定
01
調整時間規定
各繳存單位均應辦理2023年度繳存基數調整(2023年7月及之后開設單位賬戶的除外),辦理時段為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02
繳存單位基數規定
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97244元,按照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的意見,確定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4311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5835元。按照鄭州市2022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為2000元,確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00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200元。
03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規定
2023年度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20%。根據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城鎮私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為56391元,確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4097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819元;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815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563元。
04
辦理程序
1.網上自主辦理(已開通公積金網廳):各繳存單位從公積金網廳基數調整模塊下載并導出數據,錄入新的繳存基數,重新導入數據,全部提交。
2.線下網點辦理:各繳存單位經辦人持身份證原件到各受托銀行網點拷貝單位繳存基數模板,基數調整后,單位經辦人攜帶身份證、繳存基數模板電子版、紙質版2份(加蓋公章)至受托銀行網點柜臺辦理基數調整。
具體要求
01
單位名稱或單位經辦人變更的,先辦理變更手續,再辦理年度繳存基數調整業務。
02
繳存單位和職工的基本信息應當真實完整。需完善修訂信息的,繳存單位應提供《單位繳存登記信息變更申請表》到各受托銀行經辦網點辦理。
03
各繳存單位職工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確定后,在該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如需變更須在第二年調整時辦理。
04
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當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當一致。
05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該職工第二個月全月應發工資總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該職工調入當月全月應發工資總額。
06
繳存單位在核定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及繳存額時,應當明確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07
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可以按照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向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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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杜曉華丨責任編輯:李芳丨監制:姚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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