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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與法制網訊(記者張勇 □劉波)6月14日上午,江西省公安廳召開全省公安機關打擊污染環境犯罪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污染環境犯罪工作舉措和成效,公布打擊污染環境犯罪典型案例。15家中央駐贛和省內主流媒體參加發布會。
近年來,江西省公安廳深入貫徹落實污染防治攻堅戰、江西省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等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依法嚴厲打擊污染環境犯罪,先后組織全省開展“昆侖”“清水藍天”、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等專項行動,有效遏制了污染環境犯罪高發態勢。近五年,江西省共偵辦污染環境刑事案件483起,有5起案件被公安部、最高檢、最高法等部門評為典型案件。今年,江西省公安機關以“昆侖2023”專項行動為抓手,緊盯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嚴厲打擊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偵破了一批大要案件,有效形成強大社會震懾力,為守護生態環境安全作出了應有貢獻。
落實全方位線索摸排
江西省公安廳壓實線索核查責任,暢通線索渠道,積極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對全省范圍內的危廢產生單位、經營單位、重點排污單位以及省市縣交界地區、可能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河道、山谷、廢棄房屋、礦坑等目標場所開展重點排查,充分利用舉報熱線、來信來訪等渠道,有效查獲一批重要線索。
落實全流程案件督辦
江西省公安廳制定生態環境犯罪案件掛牌督辦辦法,將打擊行動進展納入專項督察內容,定期全省通報。緊盯大要案件,對部督、省督案件確定專人跟蹤督辦和現場督辦,確保案件處理到位。指導全省“多破案、辦大案、辦好案”,不斷循線追蹤、延伸打擊、一查到底。
落實全鏈條嚴打整治
江西省公安廳對重大案件采用多警種聯動模式,綜合運用多種公安偵查手段,探索構建情指行聯動、水陸空全覆蓋的偵查體系。建立環境污染案件攻堅制度,對多發性污染環境犯罪實行“專項打擊、集中整治”,循線追蹤污染產生源頭,對污染物的處置、運輸、經營、生產、環評等多個環節實施全鏈條打擊,確保打深打透,打出最佳效果。
落實全環節聯動配合
江西省公安廳牢固樹立主動擔當、協同共治理念,積極會同生態環境、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建立完善行刑銜接工作機制,聯合出臺《江西省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細則》《江西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打擊環境污染犯罪的協同配合和部門分工,積極推動統一執法理念和法律適用標準,推動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助力打贏“行業清源”整體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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