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長安汽車與吉利控股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兩家在國內汽車市場舉足輕重的企業聯手,立刻引發熱議。
從合作的底層邏輯來說,吉利和長安似乎都有著共同的訴求。
(資料圖)
在新能源方面,2022年,吉利新能源車銷量為32.87萬輛,同比增長超300%,占總銷量的23%;同年,長安自主品牌新能源車銷售27.12萬輛,同比增長150.06%,占總銷量的19.5%。兩大車企看似都實現了較快增長,但在總銷量中的占比低于行業平均水平。顯然,面對由追趕變為壓制的比亞迪,吉利和長安僅僅完成自我超越,依然難與之抗衡。
在出口方面,2022年,吉利汽車出口銷量為19.82萬輛,長安汽車自主品牌海外銷售16.98萬輛。對比來看,奇瑞汽車當年出口量已經超過45萬輛。此外,兩家在智能化和技術方面也沒有形成絕對優勢。
在這樣的背景下,二者或都急需尋求一個途徑來實現飛躍,“結盟”則是企業間增加籌碼、分攤成本、提高效率的好方法,同時還可以在短時間內掀起熱度,達到“1+1>2”的宣傳效果。
但合作真的就能實現共贏嗎?回顧過往,國內“強強聯手”的先例不少。
2017年,一汽、東風、長安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三方稱,將在前瞻共性技術創新、汽車全價值鏈運營、聯合出海“走出去”、新商業模式等四大領域展開全方位合作。彼時,中國汽車行業“國家隊”的陣容不可謂不強,但多年過去卻是“雷聲大雨點小”。
2019年,上汽和廣汽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按照協議,雙方將在技術研發、資源協同、投資布局、市場拓展、商業模式創新及國際經營等相關領域開展合作......后續同樣是音信全無。
不同于上述國有車企之間的合作,吉利牽手長安,是中國民營汽車龍頭企業與國有汽車龍頭企業的“結盟”,不同的企業性質更讓這場合作暗藏“堵點”,比如制度體系不同、發展方式不同等等。能否疏通這些“堵點”,讓雙方真正順暢交流,完成優勢互補是人們樂于見到,但又并非易事。
此外,吉利與長安不久前還發生了一件不愉快的“小風波”。2月,一封長安汽車委托律師事務所向吉利發送的律師函在網上流出,稱吉利銀河之光原型車存在大量與長安汽車概念車、量產車型雷同之處,涉嫌侵犯長安汽車知識產權。吉利汽車則發布聲明稱,銀河之光為吉利原創設計,完全不存在抄襲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吉利控股集團高級副總裁楊學良在隨后轉發了這份聲明,并表示:“要良性競爭,不要內卷內訌;要轉型發展,不要同室亂戰;要團結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有趣的是,在兩家企業宣布合作當晚,楊學良主動回應此事,稱“小風波不影響大格局大方向”。短短兩個月,兩家企業由針鋒相對變為同心合力,多少讓人心存疑慮。
無論二者的合作是迫于形勢,還是心向往之,能否“共贏未來”,還要看雙方后續如何推進合作細節,是否能夠拿出切實可行的執行方案并逐一落地,只有“真合作”,才有可能實現共贏。(車訊網 沈丹發自北京)
相關閱讀:
《吉利控股與長安汽車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Copyright @ 2015-2022 中南網版權所有 關于我們 備案號: 浙ICP備2022016517號-4 聯系郵箱:514 676 113@qq.com